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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資抵減設備3年內移轉者,應補稅及加息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近年來,隨著兩岸經濟的快速發展,國內公司到大陸設廠的情形已是非常普遍,國稅局特別提醒,國內公司如果將申請抵減所得稅之機器設備,在交貨之次日起3年內,移轉給大陸子公司使用者,除須補繳已抵減稅款外,還須另行加計利息,一併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雖已於981231日廢止,不過,公司如已申請適用該條例第6條第1項投資抵減之機器設備,於交貨之次日起3年內如有轉借、出租、轉售、退貨、拍賣、失竊、報廢、經他人依法收回、與他人交換或其他無法供自行使用之情形者,應向稅捐稽徵機關補繳已抵減之所得稅款,並自各抵減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屆滿之次日起至繳納之日止,依中華郵政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併同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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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打工,須留心稅務問題! 

寒假期間適逢春節連假,零售業及服務業等正逢旺季,人力需求孔急,部分商家甚至提高時薪以吸引打工學生加入。南區國稅局提醒學生,打工時除了必須注意自身安全外,還得留心稅務問題,避免被不肖雇主利用,成為逃漏稅的工具。
   該局經常接獲民眾申訴,實際領取薪資低於扣繳憑單金額,經過查明才發現,部分學生在打工期間,將身分證、印章交給雇主,或是在空白薪資單上簽名,因而成為雇主逃漏稅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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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薪資所得扣繳時,別忘了10111日起基本工資已經調高了!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自10111日起,扣繳單位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全月薪資總額在28,170元以下者,按給付額扣繳6﹪,超過28,170元者,則須按給付額全額扣繳18﹪。
該局說明,雇主聘僱在同一課稅年度內居住未滿183天的外籍員工時,依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非居住者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按給付額扣取6﹪,超過1.5倍者,須按給付額全數扣取18﹪。自10111日起,基本工資由17,880元調高至18,780元,故扣繳單位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全月薪資總額在28,170元以下者,按給付額扣繳6﹪,超過28,170元者,則須按給付額全額扣繳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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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生意興隆,國稅局提醒營業人注意,總分支機構之統一發票不得互相流用

年關將近,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敬祝各營業人都能生意興隆,大發利市,並特別提醒各營業人,總機構、分支機構間之統一發票依法不得互用,若發現當期統一發票不敷使用時,應立刻購買,倘當期統一發票已售罄時,應先向國稅局申請核備,購買次期統一發票使用,千萬不要圖一時方便被罰而得不償失。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28條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並於營業人首次領用統一發票時,向主管稽徵申請核發統一發票購買證,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以憑購用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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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回之貨款自動予以免除者,無法以呆帳損失認定

去年因受到歐債危機持續蔓延,經濟驟然惡化,不少的廠商因而倒閉,使得營利事業部分債權無法收回,蒙受損失。
   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之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有因倒閉、逃匿、和解或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及債權中有逾期二年經催收後,未經收取本金或利息者,得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於稅務申報時列為費用,但如果是營利事業自動免除債務者,則無法以呆帳損失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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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年終工作獎金,如何辦理所得稅扣繳?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自10011日起,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薪資之扣繳率由6%降為5%,且扣繳義務人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101年度為68,501元),免予扣繳所得稅,惟仍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機關。

該局舉例說明:A公司101110日發放員工甲、乙兩人100年度年終工作獎金(非每月給付之薪資)分別為5萬及7萬。甲君領取之年終工作獎金5萬,因未達起扣標準68,501元,所以不會被扣繳所得稅,乙君領取之年終工作獎金7萬,已達到起扣標準,應按給付額扣繳5%所得稅,即7*5%=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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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發票中獎獎金被扣的稅,係分離課稅,不能退還

台南李先生來電詢問:統一發票中了20萬元獎金,於郵局領獎時只實領16萬元,被扣繳了4萬元,可否併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還?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8類第3 款,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但書規定,政府舉辦的獎券中獎獎金(包括統一發票、公益彩券中獎獎金),係採取分離課稅,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超過2,000元者,須按給付全額扣繳20%稅款完稅,不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計算,其扣繳稅款,不得抵繳應納稅額或申報退稅。所以李先生的統一發票中獎獎金,無須併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該扣繳稅款,也不得申請抵繳應納稅款或申報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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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用年限超過2年,或支出金額超過新臺幣8萬元,須提列固定資產,逐年折舊;例如,設備、廠房、車子等。

提列固定資產在申報營業稅時可以退稅,但除了租車業以外,九人座以下自用小客車不能退稅也不能扣抵營業稅,但還是要列入固定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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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欲解散,但部分股東失聯,無法經全體股東簽名同意解散的狀況,可以在停業滿六個月以後申請命令解散。

經濟部99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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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節贈送禮券之相關課稅規定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隨著尾牙、年節腳步的接近,公司常以經濟實惠的禮品犒賞員工整年的辛勞,禮券便是其中之一,營業人購買禮券,應依規定索取統一發票。
該局說明,依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4條規定,營業人購買商品禮券,該禮券上已載明憑券兌付一定數量之貨物者,應於購買禮券時索取統一發票;若為購買現金禮券,該禮券上僅載明金額,由持有人按禮券上所載金額,憑以兌購貨物者,應於兌付貨物時索取統一發票。故營業人購買禮券時,應確實辨別該禮券為商品禮券或現金禮券,以免造成應索取統一發票而未依規定索取統一發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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